关于离校学生申请再补考的相关事宜说明

来源:   发布时间:2024-08-26  点击:

为让因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毕业证的学生顺利毕业,学校将于学生离校后定期组织离校学生的补考, 现将离校学生补考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楚补考科目及补考期限

1.在学生离校前,请各系督促各班班主任告知学生所需补考的科目。离校后仍不清楚的,可致电教学工作部查询(025-83579922)补考科目。

2.按相关学籍管理规定,总计修业年限超过8年(不含入伍年份)的,不能换发毕业证书。请各系务必提醒学生及早通过考试,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参加补考并取得毕业资格的,后果自行负责。

二、补考申请

1.补考从离校后当年的9月份开始,申请者需在补考当月的第一周周五前提交《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离校学生补考申请表》(见附件),以电子稿形式发至电子邮箱:njcxlucy@qq.com

2.申请的内容包括:申请者本人的班级、姓名、申请科目、联系电话等等,请填写完整。文件名改为:班级+姓名

3.学校在收到申请后,将及时电话回复告知申请者补考安排。

三、补考时间

1. 补考时间原则上定于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8:30,因特殊情况(如与学校集体活动有冲突,或补考人数过少)不能组织补考,则考试时间顺延。

2.按预约的补考科目逐门进行考试。

四、考试纪律

1 考生带好文具务必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,不得迟到。

2.考生进入考场除携带文具及教师指定的物品外,不得携带手机、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及其他物品进入考场,已带者必须集中放在指定地点。

3.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,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或代考行为。

4.考场内保持肃静,考生不得随意起立与走动。若有疑问,考生须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。在考试时间内考生不得擅离考场。

5.考生不得无故缺考。因特殊情况申请缓考的,必须提前致电教学工作部申请。

五、查询通过情况

请在考完一周之后拨打电话询问考试通过情况,如仍有不及格科目,则需再次申请补考;若科目全部合格且符合毕业要求,考生需将结业证书交至学校教学工作部,学校将集中至上级部门办理毕业证书。办理完毕后,会及时通知考生前来领取。联系电话:025-83579922,联合系人:王老师。

附件:《离校学生补考申请表》

教学工作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