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,充分发挥“监督、执纪、问责”的职能,为学校的改革、发展和稳定服务。
2.加强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,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。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,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、排查,及时提出工作建议,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。
3.检查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,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,并按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。
4.坚持从严治党,严肃党的纪律。检查和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中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违纪的案件,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,受理党员的申诉,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。
5.坚持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,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,重点加强对重要岗位和部门掌管人、财、物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。
6.加强调查研究,协助党委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党风、党纪和廉政建设执行情况。
7.按照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的原则和信访工作程序,做好来信来访工作。
8.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书记、纪检干部进行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,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。
9.严格执纪问责,对违纪违规相关责任人,及时进行函询、约谈、教育、通报。
10.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。